泸溪县实现春节期间无森林火灾目标
泸溪县实现春节期间无森林火灾目标
泸溪县林业局和森林防火指挥部采取超常规措施,首次实现春节期间全县无森林火灾工作目标。
泸溪县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。对面春节期间流动人员增多、烟花爆竹燃放激增、祭祖烧香烧纸增多、外出游玩人员增加等不利火源管控,火险天气变化无常等严竣防火形势,县委、县政府要求县林业局和森林防火指挥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,确保春节期间无较大森林火灾,并力争实现无森林火灾目标,县林业局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县委、县政府要求采取一系列超常规措施,在森林防火联防单位紧密配合下,确保了春节期间全县无较大森林火灾,并首次实现全县春节期间无森林火灾目标。
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,科学制定防火预案。该县要求乡镇将森林防火作为春节期间一项重要工作来抓,实行森林防火领导责任追究制;相关联防单位应紧密配合,切实做好相关配合工作;乡镇要科学制定、完善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,依案做到工作早部署、物资早准备、人员早到位、措施早落实。
二是广泛宣传森林防火,拓展群众参与广度。该县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报刊、网站、张贴标语、发放传单、乡镇集市等宣传工具和平台进行森林防火宣传。要求乡镇政府召开村组干部会、林业站召开护林员会、乡镇与林业站干部下村、村组干部到组入户时,都要宣传森林防火;在重要路口、地段、村组、人员集中区张贴宣传标语,防火令张贴到村到组,防火传单发送到户到人,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投入到森林防火工作中来,形成人人参与森林防火,人人关注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,构建群防群控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。
三是因事制宜消除隐患,科学布控杜绝火源。根据森林火灾发生应具备的条件,从清除可燃物、掌握火险天气、杜绝火源三方面入手,消除森林火灾隐患,防范于未然。(1)清除林内、林缘可燃物,消除森林火灾发生的物质基础。该县要求林业站对辖区内林区进行一次全面巡查,重点是检查林区内森林卫生状况,对林内存的在可燃物应及时进行清理,对易发生火灾的重点林区、地段彻底清除可燃物;与村组及时互通信息,要求村民不得将易燃、易爆等可燃物放置在林内、林缘。(2)及时掌握气象信息,增强预防森林火灾的针对性。该县要求县气象局及时做好气象信息预测、预报工作,并及时通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,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气象信息及时调整防火工作重点,增强预防森林火灾的针对性。(3)全面加强火源管理,杜绝火源进山入林,为杜绝森林火灾把好“阀门关”。该县要求严格监控自然火源,杜绝人为火源进山入林。全县护林员在春节期间必须加强护林区的巡护、巡查力度,并对重点林区、地段实行重点看护、全程蹲守,发现火源,及时处置。凡因护林员工作不作为,导致火源管理失控,发生森林火灾的应解除护林员聘用合同;对自然保护区、城市面山、重点防火区实行封山管理,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;增设检查站点,在重点路口进行劝导、劝阻,倡导文明祭祖,严禁烧香烧纸,燃放爆竹;充实巡护力量,严格控制生产性用火,严禁在林区内烧碳、烧灰、烧荒、烧垦等野外用火;严禁生活性用火,坚决禁止在林区内吸烟、烧烤、取暖、玩火等;对特殊人员、危险分子实行严密监控,要求监护人24小时看管,否则追究监护人责任。
四是实行应急值班值守,严密组织科学扑救。该县要求乡镇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要坚守岗位,不得擅离本行政区域;乡镇政府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,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值守,安排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;乡镇政府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加大火情监测范围和密度,边境乡镇要严密监测,严防境外山火烧入。扑火队伍要严阵以待、严密组织、科学指挥、安全扑救,保护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安全。
春节期间,该县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,实现了全县无森林火灾工作目标,使全县广大干部,特别是广大林业干部过了一个欢乐、祥和、安心、省心的春节。